01競賽規則 創作作品以動態影像出發,包含影片創作、動畫創作兩個參賽組別。以出雲名水企業精神為出發點,以經營理念與骨幹,台灣在地文化為經緯,挖掘出雲名水的品牌精神-堅持就會出運,發揮你的想像並且實踐它吧! 02參賽資格 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不限,不分組別,同一參賽者(團隊)最多參賽件數為十件。 03參賽類別 1.影片創作組 2.動畫創作組 04參賽費用 本次競賽不需繳交任何費用。 05作品規格 影片長度:1分30秒至10分鐘內。 2.影片格式:MPEG或MOV,影片需可上傳到YouTube正常播放。 3.影片解析度:最低720×480像素以上。 4.文案輔以200字左右輔助說明。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 參賽者自行配音、特效及配樂,如有版權之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出雲名水主題曲為蕭煌奇<思念會驚>專輯第五首:出運啦!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參選作品為參選人原始創作,參選作品如已公開發表之作、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選人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06作品繳交 (一)作品初選: 1. 在時限內請將符合規格之作品上傳到YouTube網站。 2. 標題請命名:2012出雲名水Izumo Award+作品名稱。 3. 下載報名表,填寫相關資料,請務必在網址欄內確認影片網址連結正確性。 4. 將報名表以email方式傳送至主辦單位活動小組信箱:izumoaward@gmail.com (二)作品決選:通過初選之作品,經個別通知後,請將作品光碟於時限內寄送到主辦單位。 07注意事項 1.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3.各類得獎者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4.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5.所有參賽之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6.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 08附註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恕不退回作品: 1. 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 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大會規則。 3. 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尚未對外授權之個人製作販賣品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