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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比賽 Design Competition
智慧型機器人產品創意競賽
2012/04/30
▇ 活動目的
為推動台灣機器人產業發展,擬透過辦理智慧型機器人產品創意競賽活動,激發學生更多產品創意想法,提供廠商產品開發之參考,並透過競賽成果媒合活動,促成產學研交流與合作,同時希望機器人研究能向下紮根,為產業持續培育更多的人才。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教育部(邀約中)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大學 跨國頂尖智慧型機器人及自動化研究中心
▇ 競賽主題
》產業應用-工業用機器人組
1. 開發產業用機器人為目標,實作出可用於工程與製造環境之機器人。
並規劃其創新應用,以提高產能與設備使用率。
2. 鼓勵使用國產零組件,或完全自製,亦可使用現有機台加以改良。
3. 單機必須可進行實體功能示範,同時要求透過建構3D模型與動態模擬情境,呈現實際應用情境。
》產業應用-服務型機器人組
1. 實作開發出智慧型機器人產品,並應用於創新服務為目標。
2. 作品需根據居家或公共服務之特性,開發出具有互動性且可動態呈現之機器人。
3. 依產品功能特色搭配合適外觀設計。
4. 並完成產品未來營運規劃書,以達到作品商品化之目標。
》外觀設計組
1. 自由選擇任一類智慧型機器人進行外觀設計。
2. 作品設計需導入人因工程概念,強調人性化介面。
3. 鼓勵創新材料應用,並可融合深刻台灣文化意涵,完成高質感外觀模型。
▇ 參賽資格:限國內大專院校以上之師生團隊參加
》產業應用-工業用機器人組
1. 每隊最多9人,師生比例不限制,應屆畢業生得以參加。
2. 開放學校與業界共同組隊參加。
》產業應用-服務型機器人組
1. 學生最多7位及指導老師最多2位,應屆畢業生得以參加。
2. 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外觀設計組
1. 學生最多6位及指導老師最多2位,應屆畢業生得以參加。
2. 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 重要時程
4/30 報名截止
4/30 書面資料繳件截止
5/14 書面審查公告
7/10 影片資料繳件截止 限產業應用組
7/20 影片審查公告
7/27(暫定) 競賽活動營 限入圍決賽之隊伍
8/31 決賽活動
8/31 頒獎典禮
▇ 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活動報名時間即日起於101年4月30日截止,詳情請至網站上搜尋。
欲報名之隊伍,請至競賽網站詳填線上報名表,
主辦單位將回覆一組FTP 帳號及密碼。(競賽網址:略)
二、報名手續:參賽隊伍應於101年4月3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同時於4月30日前將創意構想書與作品相關補充附件依活動單位
給予之FTP 帳號、密碼上傳至FTP。
上傳資料請以「參賽編號-學校科系-作品名稱」命名。
※聯絡窗口: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系 施欣宜小姐
電話:02-33669827
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明達館626室
E-mail�
Geveshih@cc.ee.ntu.edu.tw
▇ 作品格式
一、初選審查資料:參賽者繳交之作品須包含下列資料,並由執行單位審核是否完備。
(一)報名表:
至競賽網站進行線上報名時,請先閱讀參賽切結書,同時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各欄位資料,
並以電子檔形式繳交,最後須另行郵寄參賽切結書親筆簽名紙本、學生證明、教師證明。
產業應用(工業用)、產業應用(服務型)、外觀設計 三組皆須繳交。
(二)創意構想書:
至競賽網站下載後,參賽隊伍需根據所屬組別指定之範本格式,
以電子檔形式完成並繳交創意構想書。
(請務必提供A4大小、標楷體12級、word與pdf檔案格式各乙份)
產業應用(工業用)、產業應用(服務型)、外觀設計 三組皆須繳交。
(三)作品影片審查:
通過產業應用組初選書面審查之隊伍,
於 101年7月10日前上傳有關參賽作品實際製作進度或示範之影片檔,影片時間約120~300秒。
產業應用(工業用)、產業應用(服務型) 兩組須繳交。
二、決選審查資料:
(一)作品說明海報:
參賽隊伍需自行輸出說明海報,並於決賽當天張貼,
內容大綱同「創意構想書」,海報將於決賽會場展示以提供評審委員與來賓參考。
產業應用(工業用)、產業應用(服務型)、外觀設計 三組皆須繳交。
(二)作品簡報:
以電子檔形式,包含參賽團隊圖文介紹及作品說明簡報。
(公告決審入圍名單後將提供簡報範本格式下載)
產業應用(工業用)、產業應用(服務型)、外觀設計 三組皆須繳交。
(三)原型機構作品實體:
用於決賽會場發表及操作實體成果,入圍之實體作品需於決賽前完成(101年8月31日)。
(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產業應用(工業用)、產業應用(服務型) 兩組須繳交。
(四)外觀設計作品實體
用於決賽會場發表成果,入圍之實體作品需於決賽前完成(101年8月31日)。
(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產業應用組(服務型):機構外觀設計必須可完整包覆本體內部。
※外觀設計組:作品可依實際尺寸或比例模型製作,競賽實體可1:1~1:2比例模型呈現作品。
產業應用(服務型)、外觀設計 兩組須繳交。
(五)虛擬實境呈現:
1.工業用機器人設計:根據構想書採用的零組件或整機規格與特性,
完成可動態模擬之虛擬機器人及人機操作介面。
2.虛擬實境:根據個案現況與限制條件,完成詳實的虛擬產線場景規劃。
將所設計之機器人機台匯入虛擬產線,完成生產線運作之虛擬實境場景。
※入圍之作品需於決賽前完成(101年8月31日)。(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產業應用(服務型) 須繳交。
(六)作品補充附件:
形式不拘,圖案、書面資料、光碟資料均可。
產業應用(工業用)、產業應用(服務型)、外觀設計 三組皆須繳交。
▇ 評選方式
本競賽評選分為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邀請來自產學研等單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
各階段入圍名單將公佈於活動網站上,入圍決賽隊伍每組別至少15隊(主辦單位保留最終入選隊數之權利)。評選流程如下:
產業應用組
→書面審查
→5/14公告通過書面審查隊伍
→影片審查
→7/20公告出席決賽隊伍
→8/31實作決賽
外觀設計組
→書面審查
→5/14公告通過書面審查隊伍
→8/31實作決賽
一、初選:
(一)產業應用-工業用機器人組:包含書面審查與影片審查兩階段
※書面審查評分標準:
20%「書面完整性」
包含單機開發、系統規劃、組裝、概念等構想完整說明。
30%「構想創意性」
所提出的應用概念富有創意性。亦鼓勵強調作品本身之創新性與技術突破性。
30%「構想可行性」
鼓勵使用國產零組件,或自行開發創新機台,亦可使用現有設備/機台加以改良,
並根據既有理論與動態參數分析為基礎,以能夠實作出實體作品並可達到實際應用為原則。
20%「作品實用性」
針對作品可應用之範疇進行說明,
並清楚說明構想應用如何解決、改善、或提昇工程製造現況與問題。
※影片審查評分標準:
「作品影片審查(通過書審之隊伍)」
參賽作品實際製作進度或示範之120~300秒影片檔,以表達作品完成可能性與主題符合度。
由評審委員超過半數以上之同意,始得以入圍晉級決賽。
(二)產業應用-服務型機器人組:包含書面審查與影片審查兩階段。
※書面審查評分標準:
20%「書面完整性」
包含原形機構設計、外觀設計、等之構想概念完整說明。
30%「構想創意性」
作品設計具有創新性或創意性。亦鼓勵強調作品本身之創新性與技術突破性。
30%「構想可行性」
作品須根據既有理論為基礎,實作出具體作品並可達到作品主題實現為原則。
20%「營運規劃策略」
針對作品未來之市場性分析、市場目標、可量產之成本策略、商品化作法完成營運規劃說明。
※影片審查評分標準:
「作品影片審查(通過書審之隊伍)」
參賽作品實際製作進度或示範之120~300秒影片檔,以表達作品完成可能性與主題符合度。
由評審委員超過半數以上之同意,始得以入圍晉級決賽。
(三)外觀設計組
20%「書面完整性」
包含2D、3D外觀設計設計圖稿之構想概念完整說明。
30%「構想創意性」
構想富有創新性,並鼓勵整體概念融合深刻台灣文化意涵,並具備獨特功能特色。
30%「構想可行性」
作品構想須根據人因工程概念為基礎,實作出作品外觀造型。
20%「作品實用性」
針對作品未來之市場性分析、市場目標、終端售價等說明。
二、決選:
(一)產業應用-工業用機器人組:
10%「構想書與作品一致性」
實作作品與原構想書設計符合度,以驗證構想書之可行性。
30%「實際成果表現與操作」
完成作品主題之實體作品,進行現場單機實際操作,完整表現作品的功能與動作,
可將關鍵技術突破之展現在報告呈現方式中互相連結,加以說明。
產線與整體應用情境,則以3D虛擬實境方式呈現。
20%「可行性與實用性」
並在合理的參數設定與理論分析下,針對作品可行性與實用性說明。
25%「商品化價值」
為加速作品商用價值,要求完成3D應用情境,
並說明作品本身對於導入前後所帶來的實際效益差別。
15%「報告呈現方式」
包含多媒體影音內容、參賽人員表達能力、額外補充之附件資料等。
(二)產業應用-服務型機器人組:
10%「構想書與作品一致性」
實作作品與原構想書設計符合度,以驗證構想書之可行性。
30%「實際成果表現與操作」
完成作品主題之實體作品,進行現場單機實際操作,完整表現作品的功能與動作,
可將關鍵技術突破之展現在報告呈現方式中互相連結,加以說明。
產線與整體應用情境,則以3D虛擬實境方式呈現。
20%「作品外觀設計」
並在合理的參數設定與理論分析下,針對作品可行性與實用性說明。
25%「營運規劃策略」
商品化可行性分析、量產可行性分析、量產之成本策略、商品化營運規劃說明。
15%「報告呈現方式」
包含多媒體影音內容、參賽人員表達能力、額外補充之附件資料等。
(三)外觀設計組
10%「構想書與作品一致性」
實作作品與原構想書設計符合度,以驗證構想書之可行性。
35%「實際成果表現與操作」
實體作品呈現,完整表達作品的設計主題、人性化介面與質感。
鼓勵整體設計融合深刻台灣文化意涵。
30%「商品化價值」
商品化可行性分析、量產可行性分析、量產之成本策略、商品化價值分析。
25%「報告呈現方式」
包含多媒體影音內容、參賽人員表達能力、額外補充之附件資料等。
▇ 表揚與獎勵
本活動提供獎金作為績優參賽隊伍之獎勵、頒發獎盃(每隊限一座)表揚績優參賽隊伍,及頒發獎牌表揚得獎隊伍之指導老師,
並以此次活動主辦單位名義頒發獎狀給予得獎之前三名參賽隊伍。各組獎金明細如以下列表:(限得獎隊伍隊員領取)
一、產業應用組:
凡參加工業用機器人組與服務型機器人組,且出席決賽展示之隊伍,
主辦單位將負擔競賽過程所需之材料費、運費等費用,採實報實支方式,
每隊材料費、運費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5.5萬元及5仟元。
第一名 1名 新台幣200,000元整
第二名 1名 新台幣 80,000元整
第三名 1名 新台幣 50,000元整
佳 作 3名 新台幣 22,000元整
二、外觀設計組:
凡參加外觀設計組,且出席決賽展示之隊伍,
主辦單位將負擔競賽過程所需之材料費、運費等費用,
採實報實支方式,每隊材料費、運費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1萬元及5仟元。
第一名 1名 新台幣100,000元整
第二名 1名 新台幣 50,000元整
第三名 1名 新台幣 32,000元整
佳 作 3名 新台幣 10,000元整
▇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之設計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
曾獲機器人相關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加,
除原作品進步性或功能增加程度超過50%以上(需以書面資料說明分析)。
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二、同一隊伍可以兩項(含)以上之作品,報名兩項(含)以上競賽組別;
但同一作品恕不接受兩項(含)以上競賽組別之報名。
三、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皆歸屬於參賽隊伍所有,
主辦單位對於參加決賽作品均有攝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
四、主辦單位得保留所有得獎作品之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等相關資料之使用權,
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布,以利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五、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作業時間或競賽規範而遭淘汰,
絕無異議。
六、得獎者所獲得之獎金或獎品,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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